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什么是西部志愿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是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人才工程。招募一定 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基层开展为期1 -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鼓励志愿者 服务期满后扎根当地就业创业。
一、服务保障
根据《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中办、国办《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有关精神,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1. 经费保障。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全国有984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120元,二类区210元,三类区350元,四类区515元,五类区900元,六类区1490元),按月发放。服务单位为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
2.为加强志愿者管理,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服务期满后志愿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再发放报到证。
3. 志愿者服务期至少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报考中央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
志愿者服务期未满1年的,可以社会在职人员身份报考公务员,但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4 .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 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志愿者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保,保费为每人350元,险种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
二、服务年限
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具有一定的灵活性,首次签约期为1年或3年。签约1年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可以于下一年度3月向服务县项目办提出延期服务申请。
三、服务内容
1.支教
本专项行动志愿者主要在西部地区贫困县的乡镇中小学校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和教学管理工作。
2.支医
本专项行动志愿者主要在西部地区贫困县的乡镇卫生院以及部分县级医院、防疫站从事为期1-2年的医疗卫生工作。
3.支农
本专项行动志愿者主要在西部地区贫困县的乡镇农业(林业、水利)技术站从事为期1-2年的农业科技、扶贫工作。
4.区域化推进农村共青团工作
本专项行动志愿者主要在西部地区贫困县乡镇的团委开展1-2年志愿服务,一般担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兼任一个区域化推进农村共青团工作联系村的团委。
5.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志愿服务行动
本专项行动由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
6.基层检察院志愿服务行动
本专项行动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志愿者主要在西部计划服务县检察院从事为期1年的志愿服务。
7.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
本专项行动由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志愿者主要在西部计划服务县司法行政部门从事为期1年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8.基层人民法院志愿服务行动
本专项行动由最高人民法院、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志愿者主要在西部基层人民法院从事为期1-2年的志愿服务。
9.开发性金融志愿服务行动
本专项行动由国家开发银行、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志愿者主要在开发性金融协议已经覆盖的西部计划服务县开发性金融合作办公室开展为期1年的开发性金融志愿服务工作。
10.农村平安建设志愿服务行动
本专项行动由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志愿者主要在西部地区的乡镇、街道综治办从事为期1-2年的农村平安建设志愿服务。
四、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2012年8月1日起)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一类区120元,二类区210元,三类区350元,四类区515元,五类区900元,六类区1490元),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志愿者所在服务县、服务单位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条件的可给予志愿者适当补助。
2.志愿者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团体人身综合保险条款包括意外伤害事故保险、疾病身故保险、疾病住院医疗保险、疾病门诊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意外伤害保险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出行紧急医疗救援保险、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住院生活津贴保险、急性病身故或全残保险,保额从1.8万元到120万元不等。
3.志愿者体检费
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110%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4.其它经费
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在同级财政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服务县项目办应结合实际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西部计划纳入当地年度重点工作范围,并将管理经费列入同级地方财政范围。
奖励制度
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2-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等评选。
主题口号
“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